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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我在聯合新聞網上拜讀了莫茲婷心理醫師的「教養拼圖/棍子教育與愛的教育」一文,其中「父母要真正愛孩子,除非他曾經歷過被愛的經驗,一種全然被瞭解、被看重、被接納的經驗!否則父母就要用心的重新摸索、重新學習了。」這句話,於我心有戚戚焉。有些人說我是個很用心、很有耐心的媽媽,但我覺得自己並不是天生就懂得如何當個好媽媽,假若我真的有某些部分做得比別人稍微好那麼一點點,我想,那不是我擁有當媽媽的天賦,也不是我曾付出過人的努力去學習,而是我曾經那樣真切地被深愛過。一顆曾經沉浸在愛中的心,必將有如海綿般飽含著愛,而從這顆心擰出的,也必將是源源不絕的愛。因此,我若真勉強稱得上是一位好媽媽,那全是因為我有個偉大的爸爸

從小,我就和爸爸無話不談。當我像個小小輔導老師,傾聽同學的苦水或為同學排解煩惱時,有人就曾問:「難道妳都沒有困擾嗎?你遇到困難時都找誰訴苦啊?」當下我愣住了,是啊!我的青春期怎麼平靜無波,完全不識愁滋味呢?霎時,我突然豁然開朗,因為,有爸爸當我的垃圾桶呀!由於我跟爸爸相依為命,所以我們之間沒有祕密,我也一直誠實以對,從不欺瞞,因而彼此信賴。在我跟Wesley交往時,無論我和他去哪裡都會告訴爸爸,即使明知爸爸不會答應,我也一定會實話實說,務必徵求爸爸的同意,如果爸爸不允許,我就絕對不會去。Wesley曾不解地問:「我們去哪裡你爸又不知道,你不要跟他講不就好了嗎?」我不以為然地說:「我爸爸是我最親的人,如果對他我都不說真話,那我還能跟誰說?而且,我絕對不會做讓我爸爸擔心的事!」或許就因為這樣,爸爸對我交男朋友一事,雖然會擔心,但也很放心。




如今,我有了三個孩子,我希望自己和孩子的關係能像當年我和爸爸一樣。因此,我循著爸爸的的腳步,一磚一瓦地構築我與孩子們之間的信任。我是個頭腦簡單的人,「圓謊」這件事對我來說過於複雜,因此,我信奉「誠實為最上策」(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)的教條,同時也非常重視「言而有信」。對待孩子更是如此,答應孩子的事一定做到,做不到的事絕不答應,即使有不得已的理由無法實現諾言,也一定會跟孩子協商令他們滿意的替代辦法,絕不因此而食言。同樣地,與孩子約法三章的事,我也會確實執行,並讓孩子知道賞罰的原則,以免孩子無所適從。當然,有基本原則的「經」,也必須有隨時制宜的「權」,這樣才能不墨守成規,通權達變。

其實,我很少規定孩子們什麼事,唯一會要求他們的,不外乎都是與健康或生活規範相關的事情,例如:一天只能吃一顆糖;感冒時不能吃甜食;不健康的食品要很久、很久才能吃一次;每天看電視、玩電腦的時間最多一小時;餐桌上的菜每樣都要吃一點兒;睡前自己打點好書包,該帶的東西自己帶,我絕不當快遞;回家後,鞋、襪、衣物要放好,襪子丟進洗衣籃時,若不自行翻正,那我就反面洗、反面晾、反面摺疊,等要穿時請自己翻正;用完餐要收拾,文具、玩具用後要歸位等等。不過,我並沒有辦法天天24小時盯著孩子,因此,很多事情都必須靠孩子「誠實以告」,而我也會「全然信任」。當然,孩子畢竟是孩子,有時難免自制力沒那麼好,或是偶爾也會用自己的小聰明挑戰父母的權威,這時我會秉持著「坦白從寬」的原則,對孩子曉以大義,讓他們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決定,後果也必須自己承擔,然後心甘情願接受早已有共識的「適當」處罰(比如:今天多吃一顆糖,那麼明天就沒有糖吃!),並不厭其煩地重申「原則」與「誠信」的重要。

還記得,樂樂很小的時候,有一天晚餐後的水果是柳丁,本來很愛吃柳丁的她,不知怎麼地那天卻興趣缺缺,但是,礙於我們對食物的約法三章,她還是很勉強地吃了幾塊。不過,吃到最後一塊時,我發現剛剛咀嚼吞嚥很慢的她,怎麼去了一趟廚房後嘴裡那塊就消失了,便好奇地問:「你的柳丁吃完啦?」她有些遲疑地回答:「對啊!」我質疑地追問:「真的嗎?」她很肯定地說:「真的啊!」於是,我起身到廚房一探究竟,原來,她把那塊柳丁吐到垃圾桶了。當下,我並沒有揭穿她的謊言,但睡前,我與她真誠地促膝長談了一番。我語氣和緩地告訴她,我發現她說謊,而她也羞愧地承認了。因此,我語重心長地對她說:「媽咪最重視的,就是做人要誠實,你講的謊話,不管再怎麼天衣無縫,早晚都會被人家揭穿,這樣一來,以後無論你說什麼,人家都不會再相信了,就像你聽過的『放羊的孩子』的故事一樣。...在這個世界上,媽咪是你最親的人,如果你連媽咪都不能說實話,那你還能對誰說真心話?...你要記得,無論你做錯了什麼事,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不能原諒你,只要你真心認錯悔改,媽咪一定會原諒你,因為你永遠是我最愛的寶貝!...所以,以後如果真的不想吃什麼東西,就老實說,我們可以好好商量,媽咪不會過分勉強你的,知道嗎?」看她紅著眼眶嚶嚶啜泣,我想,那半個多小時的真情告白,應該深植在她心中了,因為,往後她再也不曾對我說謊,即使明知多吃了一顆糖,會被取消下次的吃糖權;多看了一會兒電視、多玩了一會兒電腦,會影響下次的使用時間;吃了洋芋片、喝了含糖飲料,或是上課和同學聊天被罰、和男生打架被罵,會被我叨絮個半天,但她還是會一五一十地告訴我,再聽我長篇大論一番。





在我們家,要被罰不容易,但要拿獎賞卻輕而易舉。我和Wesley很少因為成績獎勵孩子(偶爾會以出遊當獎賞),卻會因樂樂幫助受傷的同學抄聯絡簿、幫老師搬運資源回收物品、在同學都跑去玩時堅持做完打掃工作、拾金不昧等,以及蓉蓉沒睡飽被叫醒時不哭鬧、自願照顧幼小的同學、主動當老師的小幫手、熱心幫同學穿圍兜兜等,而給她們蓋「好棒」印章-集點換她們想要的小禮物。事實上,孩子的心,真的很容易滿足,準備一張可以滿足孩子愛美天性的指甲彩繪貼紙、一份不能常得的甜甜圈早餐、一本想跟媽咪一樣記事的手帳本、一疊媽咪看不懂的遊戲網卡、一個可以做卡片的可愛小印章、一支有鏡子的多功能小尺,或是以點數換現金,帶孩子們到書店買自己想要的東西,就能讓她們手舞足蹈開心好幾天。

小時候,爸爸的書桌抽屜裡總會放個幾百塊錢,讓我在需要時自行取用,並且隨時補足到一定金額。雖然爸爸從未告誡我,什麼可以買、什麼不能買,也不會過問我如何使用這些錢,對我百分之百信任,但是,我因親眼目睹爸爸上班賺錢的辛勞,了解爸爸省吃儉用的用心,更為了回報爸爸的那份寵信,所以除非有正大堂煌理由,否則我絕不隨意動用。而今,在五口之家裡,Wesley的書桌上隨時都散落著許多零錢(不知道為什麼,男生總喜歡用整鈔,不喜歡用零錢,所以每天回家,口袋裡總能掏出大把零錢。),但我卻不曾見到孩子們胡亂拿取(只有東東,偶爾會學姊姊們拿零錢放進姊姊們的存錢筒)。每當樂樂和蓉蓉要領零用錢,我就叫她們自己到書桌上拿,即使四下無人,她們也絕不會多拿分毫。因為信任,所以我毫無顧忌地讓孩子知道家中大筆家用錢的放置處,以便哪天有需要時,孩子們可以自行取用。或許,她們日常生活得很滿足,若真有什麼需求,只要理由正當,我們也會盡力讓她們滿意,因此,她們無需偷雞摸狗地貪圖些什麼,然後承受自己良心的譴責與煎熬。抑或,她們已經將我「要取得別人的信任不容易,所以要格外珍惜已經獲得的信任」的囑咐,銘記於心,所以懂得小心翼翼地維護我對她們的信任。

雖然我也贊成愛的教育,但體罰卻未在我們家消聲匿跡,在不得已的時候,我還是會我的手打孩子的手心,或是請她們面壁罰站思過。其實,我體罰孩子的目的,不在讓他們因懼怕處罰而不犯錯,而是希望能藉由適當的教訓加深他們的印象,使他們記得此錯誤的嚴重性,下次不要再犯。同時,在打手心前或是罰站後,我都會理性地充分說明處罰的緣由,並請他們說出自己為什麼被罰,以確認他們都聽懂了我的話,重點在讓孩子明白道理、分辨是非,而不在讓孩子疼痛或難堪。因此,每次打完孩子後,我一定會撫摸著他們的小手說:「手手很痛,對不對?媽咪是用自己的手打你的手,所以你的手有多痛,媽咪的手就有多痛,而且你這樣做讓媽咪很傷心,所以媽咪的心更痛!媽咪打你,是希望幫你記住,下次不要再這樣做了,知道嗎?」或是在孩子罰站後,給他們一個滿懷的擁抱,趁他們心情平靜、頭腦清楚的情況下,真誠的對談,務必讓孩子了解自己的用心。通常,這樣的體罰只會發生在孩子三、四歲前,之後,就只需口頭告誡、講道理,孩子就能自我警惕、反省。

我發現,即使是稚齡幼兒也能聽得懂道理,我們只需耐著性子好好地解釋我們的想法,說明處事的原則,孩子會懂也會照著做的。只要他們心中有正道,就算因為一時的慾念或貪玩犯了錯,也不會偏離正軌太遠,很容易就能導正。當然,我也不敢說自己的觀念都是正確的,所以我允許孩子們提出異議,說出自己的想法與看法,在合情合理的原則下協商,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點。孩子慢慢長大了,愈來愈有主見,但我相信,在我們彼此互信互諒的基礎上,應該還是能夠平和地度過青春期的風暴。將心比心,我也曾走過那樣的歲月,希望爸爸傳承給我的智慧,足以讓我應付我與孩子之間的衝突與歧見,能夠勇敢地放手,讓孩子自在地翱翔,用「心連心」的方式取代那條有形的線,暗中引導孩子正確的方向,並成為他強而有力的後盾,默默守護藍天中那獨一無二的瑰麗紙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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